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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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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1月22日讯:中山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决定实施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现将2020年引育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中山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范围见附件1)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00人左右。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2020年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薪酬待遇

首次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博士年薪35万,硕士年薪30万,试用期按年薪80%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博士可聘为管理岗七级(相当正科级),硕士可聘为管理岗八级(相当副科级)。二次聘任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中山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每年调任一定数量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对象进入公务员队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2月1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中山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zs333/)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

①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③获奖证书pdf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等;

⑤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名者只能以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月12日。

(二)资格初审和面谈

资格初审和面谈时间为2月13日至16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

1.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谈,面谈采用实时视频或现场面谈方式进行,主要了解面谈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情况。

3.综合报考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和面谈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初定时间为2020年2月中下旬。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予以发放面试准考证。

2.面试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第二天进行,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解决问题、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成绩计算和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在面试当日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参加体检。

(五)考察

初定为2020年2月下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初定2020年3月上旬,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组工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向录用对象发出录用通知,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安排正式报到;非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递补及调剂录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引进的情况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同一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出现空缺岗位的,由中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空缺岗位所需专业的其他面试考生中按面试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调剂补录,不区分空缺岗位原规定的其它条件,面试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

递补及调剂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五、其他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可凭一周内有效交通票据领取交通食宿补贴,省外考生1000元/人,省内市外考生300元/人。

(二)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招聘对象与工作单位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中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0760)8811366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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